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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诱骗11岁女生至宾馆灌醉后强奸 检察监督立案后 成年男子获刑 未成年男子被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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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男子诱骗11岁女生至宾馆灌醉后强奸 检察监督立案后 成年男子获刑 未成年男子被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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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6日,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典型案例,其中“孔某翔强奸立案监督案”值得关注。 未成年男子被矫治教育 资料图 2024年2月24日,孔某翔与高某某(案发时13周岁)共谋将被害人李某某(女,案发时11周岁)诱骗至宾馆。孔某翔提议玩转盘喝酒游戏,将李某某灌醉直至失去意识,二人先后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当晚,被害人父母寻至宾馆找到被害人后报案,某公安局将留在案发现场的孔某翔、高某某带走调查。因被害人李某某仅指控高某某与自己发生过性关系,该局仅对高某某进行调查,后以案发时高某某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2024年3月11日,被害人父亲李某强以李某某被孔某翔、高某某强奸为由,向江苏省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某区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该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予以受理。 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审查后认为,除未成年人高某某外,成年男子孔某翔也在案发现场,虽然被害人未指控孔某翔,但考虑被害人系未成年人且处于深度醉酒状态,不能排除被孔某翔侵害而不自知的情形。对此,控告申诉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明: 一是孔某翔行为明显异常。通过询问被害人父母、调取宾馆视频监控和入住信息,查明在被害人被困于宾馆长达5小时的时间内,孔某翔只中途短暂外出,其余时间均在案发现场;结合孔某翔主动开房、带酒、提议喝酒游戏等一系列异常行为,孔某翔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二是孔某翔与高某某存在串供情形。通过调取高某某、孔某翔案发当晚及次日两份询问笔录,发现第一次询问时二人关于开房、拿酒的先后顺序、被害人来到案发宾馆的过程、高某某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等细节上均存在矛盾,但第二次询问时二人对案件细节的描述却高度一致,不符合正常记忆规律,存在明显串供痕迹。 三是公安机关未及时固定关键证据。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确认存在未成年人被性侵的犯罪事实,却未收集现场遗留的避孕套等关键证据,未对案发现场的成年人展开调查。 某区检察院认为,孔某翔促成并利用李某某醉酒状态,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涉嫌强奸犯罪。2024年3月18日,某区检察院向某公安局制发《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并建议该局提取孔某翔生物检材予以比对。 某公安局采纳检察机关监督意见并迅速开展侦查工作,最终在被害人胸部擦拭物中检出孔某翔DNA分型。后高某某、孔某翔供述二人共谋灌酒、实施强奸及多次串供的全部事实。2024年3月21日,某公安局以涉嫌强奸罪对孔某翔立案侦查。侦查过程中,该局查明孔某翔还曾对另一名幼女实施两次猥亵、一次强奸未遂,与本案并案侦查。 2024年7月18日,某区检察院对孔某翔以涉嫌强奸罪、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2024年12月25日,法院以孔某翔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高某某,检察机关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延伸阅读 13岁女孩被强奸案移送审查起诉,公安内部通报“应立案未立案” 2026年6月,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山西运城13岁女孩小敏(化名)被强奸一案。近日,小敏的哥哥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此案已由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山西运城13岁女孩被强奸案移送审查起诉 与案件程序翻转同步的是,公安盐湖分局收到市公安局一份题为《关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的通报》的内部文件,并以此开展全局警示教育。另据浪潮新闻报道,纪检部门对经办民警不予立案问题,已立案调查。 9月23日,小敏的哥哥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虽然案件在正常推动,但警方内部的通报和纪检部门的介入目前尚无明确指向性,“我们很想知道,‘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是不是我妹妹的案子,纪检部门介入调查的人,究竟是哪位警官?” 6月12日的“没有犯罪事实”与4月30日的门诊病历 2026年4月18日晚至19日凌晨,13岁3个月的小敏在运城市盐湖区一出租屋内被30岁男子韩某某(绰号“黑哥”)性侵。根据运城市妇幼保健院门诊病历记载,4月30日就诊时,病历“现病史”明确记载“性侵后12天,要求取阴道分泌物”,“专科情况”显示“处女膜可见陈旧性裂伤”,“婚育史”栏记载“未婚,既往无性生活”。 4月30日,家属向公安盐湖分局姚孟派出所报案,警方以“事实不清”为由未予受案。5月14日出具《受案通知书》后,6月12日,盐湖分局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理由为“没有犯罪事实”。 女孩事发后的病历信息 官方通报的措辞之变:“应立案未立案” 案件引发广泛关注后,公安盐湖分局于6月22日深夜发布警情通报,宣布启动全面复核。6月24日晚,案件正式立案。 2026年8月19日,运城市公安局官网发布盐湖分局8月18日全局会议的消息,其中明确记载:“传达市局《关于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办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应立案未立案等问题的通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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